2017/106中國輸出入銀行招考-考試科目&測驗方式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6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40%計算。
2.筆試任一科未達40分或第一試(筆試)成績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3.甄選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台灣中小企業
新進人員
105年
報名人數
錄取人數
備取人數
海外儲備人員(日本地區)
1
2
1
菁英儲備人數(台北地區)
40
10
5
財富管理專員
11
2
1
大數據分析人員
20
3
1
電子商務暨數位金融行銷企劃人員
27
3
1
個人商品統計分析人員
1
1
1
個人商品規劃人員
0
1
1
法務人員(台北地區)
47
6
3
銀行業務系統程式開發人員
68
25
12
電腦操作人員
39
5
2
徵授信人員(六職等)
216
80
40
外匯人員
144
100
50
財富管理投資研究分析人員
(八職等)(台北)
-
-
徵授信 人員
(七職等)(金門)
-
-
一般行員
(六職等)(台北)
-
-
資訊人員
(六職等)(台北)
-
-
一般行員(一)
(五職等)(台北)
587
24
12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台北)
6
2
1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桃竹苗)
296
30
15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台中彰化)
238
15
8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雲林嘉義)
77
10
5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台南)
91
10
5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南投)
34
5
2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高雄/屏東/台東)
170
20
10
一般行員(二)
(五職等)(金門)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台北)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桃園)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新竹)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苗栗)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台中)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彰化)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南投)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雲林)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台南)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高雄)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宜蘭)
-
-
一般行員(三)
(五職等)(花蓮)
-
-
考試名稱
等別
應考資格
考試方式
台灣中小企銀新進人員考試
菁英儲備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學歷: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並已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專業證明:
英語檢定達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以上程度者: (1) 全民英檢 ( GEPT ) 中高級複試合格; (2) 多益 ( TOEIC ) 達 750 分; (3) 托福 ( IBT ) 達71 分或 ( ITP ) 達 543 分; (4) 國際英語測試 ( IELTS ) 達 5.5 ; (5)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 BULATS ) 達 ALTE Level 3; (6) 英文外語能力測驗 ( FLPT ) 口試成績達 S-2+,筆試達 240 分; (7) 企業英檢 ( GEPT Pro ) 達專業級。
第一試:筆試
第二試:口試
六職等 一般行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專業證明:
英語檢定達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以上程度者: (1) 全民英檢 ( GEPT ) 中級複試合格; (2) 多益 ( TOEIC ) 達 550 分; (3) 托福 ( IBT ) 達 57 分或 ( ITP ) 達 460 分; (4) 國際英語測試 ( IELTS ) 達 4 ; (5)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 BULATS ) 達 ALTE Level 3; (6) 英文外語能力測驗 ( FLPT ) 口試成績達 S-2,筆試達 150 分; (7) 企業英檢 ( GEPT Pro ) 達實用級
五職等 一般行員(一)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五職等 一般行員(二)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五職等 一般行員(三)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學歷: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已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行動裝置系統 分析師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學歷:
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工作經驗:
任職金融業或資訊業合計5年以上,且其中含2年以上「行動裝置」相關研發或專案經歷
※口試得加分參考條件
一、熟悉系統分析、專案管理領域,以及資訊技術及市場發展趨勢
二、提出結合銀行業務之相關專案企劃文件 ◎工作內容:配合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規劃行動裝置、網路銀行及網路社群等系統長期發展方向及應用。
資料分析系統 分析師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一、學歷:
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工作經驗:
任職金融業或資訊業合計5年以上,且其中含2年以上資料庫、CRM 或 BIG DATA 相關研發或專案經歷
※口試得加分參考條件
一、熟悉系統分析、專案管理領域,以及資訊技術及市場發展趨勢。
二、提出結合銀行業務之相關專案企劃文件。 ◎工作內容:配合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業務規劃 CRM 及 BIG DATA 未來發展及應用
六職等 資訊人員
以下資格擇一:
一、國內外大學資訊相關系所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商業相關系所(含商學院、管理學院、經濟系及統計系)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並曾修習過資訊相關課程或具程式開發經驗。
五職等 資訊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視業務需要,應配合假日及24小時輪值日夜班
華南銀行
新進人員
105年
報名
人數
錄取
人數
備取
人數
儲備菁英人員-商學管理組-台北地區
56
15
儲備菁英人員-法務人員組-台北地區
10
5
儲備菁英人員-國外單位組-海外地區
10
5
高級程式設計人員-臺北地區
網頁視覺設計人員-臺北地區
-
-
-
程式設計人員A-臺北地區
95
10
程式設計人員B-臺北地區
21
5
程式設計人員C-臺北地區
19
8
-
程式設計人員D-臺北地區
-
-
-
系統管制人員A-新竹以北地區
3
2
-
系統管制人員B-新竹以北地區
4
6
-
系統管制人員C-新竹以北地區
34
2
-
個金授信商品規劃人員 -臺北地區
-
-
-
資深個金分析人員-臺北地區
-
-
-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臺北地區
2
2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桃園地區
5
1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台中地區
0
2
資深理財輔導人員-高雄地區
-
-
-
財富管理投資研究人員-台北地區
-
-
-
財富管理基金商品行銷人員-台北地區
財富管理保險商品行銷人員-台北地區
理財人員-台北地區
理財人員-桃園地區
理財人員-新竹地區
理財人員-苗栗地區
理財人員-台中地區
理財人員-彰化地區
-
理財人員-南投地區
-
理財人員-嘉義地區
-
-
-
理財人員-台南地區
理財人員-高雄地區
理財人員-屏東地區
理財人員-台東地區
-
-
-
初階理財人員-台北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桃園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苗栗地區
-
-
-
初階理財人員-台中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彰化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南投地區
-
-
-
初階理財人員-雲林地區
-
-
-
初階理財人員-台南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高雄地區
初階理財人員-屏東地區
資深集合帳戶管理人員-台北地區
-
-
-
資深通路規劃人員
-
-
-
市場風險控管人員-台北地區
-
-
-
程式設計人員-台北地區
-
-
-
系統維護管理人員-台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A-新竹以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B-新竹以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B-一般櫃員組-新竹以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B-外勤人員組-新竹以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B-法務人員組-台北地區
-
-
-
客服人員-台北地區
71
25
-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台北地區
-
-
-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新竹以北地區
946
60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台中地區
71
3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高雄地區
47
3
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台東地區
22
2
一般行員(法務組)-台北地區
26
3
一般行員(原住民組)-新竹以北地區
11
5
一般行員(經驗行員組)-新竹以北地區
405
65
人力資源
16
1
安全管制人員
-
-
-
高級程式設計人員-台北地區
9
2
資安管理人員-新竹以北
14
3
類別
類科
分發單位
工作內容
華南銀行新進行員
一般行員
新竹以北、台中、高雄
-
營繕工程(機電)人員
台北
-
程式人員
台北
-
資安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
機電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
系統管理人員
新竹以北
-
法令遵循人員
台北
-
儲備理財人員
台東
-
信用風險模型開發人員
台北
-
市場風險專業人員
台北
-
財務行銷人員
台北
-
財務會計專業人員
台北
-
儲備菁英幹部
商學管理組
台北
-
法務人員組
台北
-
國外單位組
海外地區
-
考試名稱
等別
成績計算
華南銀行新進人員
一般行員
營繕工程人員
程式設計人員A
程式設計人員B
資安管理人員
機電管理人員
系統管理人員A
系統管理人員B
系統管理人員C
法令遵循人員
儲備理財人員
信用分險模型開發人員
市場風險專業人員
財務行銷人員
財務會計專業人員
/
儲備精英人員
第一試(筆試)成績: (占50%)
1.一般行員、資深通路規劃人員、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客服人員等各甄試類別
(1)「共同科目」占第一試成績30%
(2)「專業科目」佔第一試成績70%。
2.其餘甄試類別:
(1)「共同科目」占第一試成績20%
(2)「專業科目」占第一試成績80%。
3.第一試(筆試)任一測驗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4.如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
第二試(面試)成績: (占50%)
1.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與技能)。
(3)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人格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2.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3.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4.最後總成績為第一試+第二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