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7一般警察特考三等考試科目&考科異動資訊

共同科目: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組

現行考科

變更考科

行政警察人員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行政法
3.心理學
4.公共政策
5.行政學

不變

外事警察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國際公法
3.國際關係
4.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5.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不變

犯罪防治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3.心理學
4.諮商與輔導
5.社會科學研究法

不變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建築防火

3.工程數學
4.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5.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建築防火

3.微積分
4.分析化學(含儀器分析)
5.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資料庫應用
3.資訊管理
4.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
5.物件導向程式設計

不變

警察法制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行政法
3.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5.智慧財產權法

不變

行政管理人員

1.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公共政策
3.行政法
4.人力資源管理
5.安全管理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

1.交通工程
2.工程數學
3.運輸學
4.運輸規劃學
5.交通安全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電訊組)

1.通信與系統
2.工程數學
3.電子學
4.電磁學
5.計算機概論

不變

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1.海巡法規
2.輪機管理與安全
3.輪機工程(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
4.
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
5.船舶主機(柴油機)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

1.海巡法規
2.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
3.航海學
4.航行安全與氣象
5.船舶通訊與航海英文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2018/107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科目&考科異動資訊

共同科目: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四等行政警察此科目原為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英文,變更考科後改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組

現行考科

變更考科

行政警察人員

1.法學緒論
2.行政法概要

3.刑法概要

1. 警察法規概要
2. 犯罪學概要

3. 刑法概要

消防警察人員

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2.火災學概要
3.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不變

交通警察人員

1.交通工程概要
2.交通安全概要

3.運輸規劃學概要

1. 警察法規概要
2. 交通工程概要
3. 交通安全概要

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1.海巡法規概要
2.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
3.輪機工程概要(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

1.海巡法規概要
2.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3.航海學概要

變更海巡法規考試內容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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